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轨集〔2022〕244 号及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批办单(编号:2022 年 4640 号)及苏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与3号线贯通运营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11号线及3号线涉及贯通运营改造的正线、控制中心及车辆基地等,以上信息仅供本次招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