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引导企业稳岗稳工。鼓励生产任务趋紧的重点企业出台激励措施,引导员工在岗生产、尽早返岗。对截止2022年12月在企业连续参保满3个月及以上的在职员工,2023年3月31日仍在岗的人数超上年末总数80%以上的部分,按每人1000元给予稳岗补贴。
9. 鼓励企业吸纳存量。重点企业在2023年2月底前吸纳2022年9~12月在我市企业累计参保3个月及以上的员工,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稳工补贴。
10. 激励企业增员扩岗。重点企业在2023年2月底前招录上年9~12月在我市累计参保不满3个月的员工,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净增加1人(岗)给予500元扩岗补贴。
11. 精准人力资源送工。对在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前,为我市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输送苏州大市范围以外新员工100人以上的本市优秀人力资源机构,按省内200元/人、省外500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达到1000人以上的,每千人再奖励10万元。
12. 做优企业用工服务。依托重点企业“一对一”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强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惠企政策举措,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加快“人人帮”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挥国有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开展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拓展劳务合作基地,加大人力资源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