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私用,村里大队能不能管管?整治整治,现在我们家都是从人家场地上走路,以后人家准备翻建了,那我们怎么出行?左边别人的场地,前面被种成了蔬菜地,右边后面都是河,你把公共用地清理掉铺点水泥,方便出行难道不行吗?公家的地变成了私人用地,不能等矛盾未发生就解决掉吗?难道因为对方不讲理、“难搞”就放任不管吗?且这户人家一户两宅,当时答应在新批的地基上造新房,完工后拆除旧房,现在新房(完工很多年了)住着,旧房出租,难道就是因为是**户、“硬骨头”所以村里的那些村干部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欺软怕硬?不干实事,希望有关部门看到整改下,难道说也要我们学着去找到市政府或者省政府才会有人出面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