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道路上骑电动车,被从通道里冲出来的外卖骑手撞了,交警竟然判我主责70%!!!理由竟然是右侧先行,让右原则!
事情经过,周末我骑车出去买菜,车速也不是很快(有视频),刚转弯走到汽车库出口处,被右侧突然急速驶出的外卖电动车撞到在马路中间。电动车和人被撞得180度大旋转。骑手的速度按视频中截取的速度约36千米/小时。
今天下午去派出所处理,本以为自己最多次责。结果,处理人员直接告诉我,通过通道时你没有停车观察,按照交通法让右原则右侧先行,我负主要责任70%,骑手仅负次要责任。我多次提出车库的通道并不能算主要道路,我在主路上行驶,骑手在进入主要道路前要减速避让,已在主路上行驶的车辆享有优先路权。但现场处理的交警不予采纳,还搬出了一本厚厚的交通法,给我解释让右原则。
本小区的汽车库和马路并不是直接连接,在这中间铺了大约三米左右的菱形的嵌草砖(附图)。但处理的交警坚决认为,这个通道和马路都是通道。
我也不想否认交通法的权威和警察叔叔执法,但在小区内正常行驶被,被外卖骑手给撞了,却要承担主要责任,真的真的想不开。
这样的责任认定,今后会不会助长外卖骑手横冲直撞,超速行驶的歪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