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在这里求助咨询一下合理的处理方式。
此前接待一位租客租房,租客支付2000元定金之后,单方面决定不再承租,属于租客违约。后续房东和我沟通确认,已经退还租客1000元,剩余1000元房东明确自愿留给我,作为本次业务的服务辛苦费,有完整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凭证。
这件事本身只是普通的民间租房经济纠纷,正常途径应该是双方协商、司法所调解或者走法院诉讼解决。但租客没有选择正规民事渠道,而是托昆山消防公职人员找到相关单位的领导,联系到我公司负责人打招呼施压,要求我个人把这笔钱退还。
我只是一名普通打工人,想了解一下:民事经济纠纷是否可以通过这种打招呼施压的方式来处理?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通过哪些正规部门维护自身权益,希望懂的网友指点一下,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