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吴学联表示,电影作品在法律上属于视听作品,出品方、制片方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直接盗录影片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线上直播传播、二手平台售卖盗版资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行权,同时也会侵害放映权等相关权利。
利用盗摄行为牟利,可能面临三个层次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实施盗摄传播、售卖盗版的行为人,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下架侵权资源,并向著作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版权监管部门可以没收拍摄、存储盗版的设备以及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主播直播盗摄依靠直播间打赏、流量变现涨粉带货,商家线上售卖“枪版”赚取差价,都属于法律定义的“以营利为目的”。一旦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传播规模达到法定立案标准,将涉嫌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