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好的:还有个问题,楼主说是北向南逆行,判决书写的南向北逆行?[表情]

哈哈,交警是有点小马虎。是华杨路东侧,由北向南,由南向北就不是逆行了。手机号码可能听错了,尾号3写成了9。
说到那段路,我们只是偶尔去万科,因为那个丁字路口不太安全,交管部门在中间加装了护栏 ,如果由北向南去万科,则要绕一大圈,所以每天都会有很多人逆向过去。每天都有许多。并非个例。用对错去定义肯定是不对,但现实是每天很多人都是逆行。非机车道也宽敞,这是个意外,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事故。
实景路况如图所示,箭头所指为事发地。其时原告面南背后站在路牙子上朝南看着,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东侧前行,正值上坡段。就在电动车接近原告时,原告突然从路牙子上下来了,就这么巧。原告称进入非机动车道是因为想去捡机动车辅道上的一只烟盒子。只朝南看没朝北看,主要是看南侧有没有汽车过来。不存在恶意进入非机动车道,这点可以肯定。完全就是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