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没有可以投诉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渠道,除了市长信箱,12345热线以外的渠道。
我们小区想要筹办业主委员会,但是开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不作为。
我们属于商住一体(商业面积更大)的小区,早期规划上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因此在筹建过程中遇到开发商的阻挠,物业管理办公室也是认死理的站在开发商那边。
物业办公室说有问题去找住建局。去找了住建局,住建局支持将商住分开,但是反馈给物业管理办公室,又对此又置若罔闻,说是住建局个别人的想法,没有文件。
P.S. 虽然是商住一体,但是小区是可以独立运行的,符合物业管理办法中的条件。
有没有人可以支支招
@昆山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