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大致意思我看了,当年他爷爷很早前买了这个小房子,认为房子和土地都属于他爷爷所有。尽管后来他爷爷走了,按道理要继承下房子和土地的。
但是呢,村委的观点认为,人走账清,而且这房子属于辅房,人走了要腾清出土地的。
有一点事情要搞清楚,即使他爷爷购置了这个小房子,只能购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集体所有的。第二,他爷爷走了之后,在附房位置拆除新建房屋,村里肯定是不允许的,但个人觉得你可以加固,不让老房子倒掉,那这老房子就还是属于合法财产,村委不能拆。如果村委拆,那也要和你商量合理的补偿方案。
最后,楼主说村委安排人拆,给邻居家建房,这种有点一面之词,现在的法制社会,哪个村干部敢冒这个风险给你邻居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