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青阳港C位地标楼才180米的现实问题,我有三点建议:一是拍地条件预留,要求拍地企业建设政策允许上限250米不到一点的办公楼,如果没有企业参拍,则作流拍处理,等待后续有能接受这个高度的企业来建设;二是青阳港建设投资公司和中冶五局共同参股投资建设上限250米不到点的高楼,超出中冶五局原来与政府商定的180米高楼的那部分投资,青阳港建设公司投资,股权比例按投资额比例计算;三是金鹰与政府协议确定的,在原大润发地块北侧建设的接近250米的高楼,协商考虑置换到青阳港C位,有投资额缺口青阳港建设公司补足资金,同样以各自实际投资确定股权比例(或者约定大楼楼层和面积归属)~
办法总比困难多,市委市政府领导只要有决心,一定能把青阳港建没成同级城市前三的城市之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