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比1:1的情况下,固定车位才是比较合理的,并且对于每户的第二、第三、甚至更多的车要额外处理。。。。
车位明显不够,强行固定方式都是牺牲某些人利益为代价的,是不公平的,并且抽签的公平性存疑。
小区车位比不足和开发商有关系,和地方规划也有关系,当地相关部门没有能够深谋远虑。也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适当开放小区周边路面停车,适当减少绿化扩充车位才是合理的方法。尤其是对于每户第2、3台车的处理方式。
甚至老小区旁边修建新小区,政府拍地的同时完全可以要求新建小区修建更多的地下停车位作为拍地条件,顺便满足隔壁老小区的停车需求,满足自己小区需求之后,多余的车位商业化运行也不是不可以。就看愿意不愿意去做了。
[ 此帖被jhhuang在2025-03-17 18:0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