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基本上已经全部恢复了,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综合执法局还在“假装”回复卸下窗户(玩文字游戏,其实只是拿下窗扇)后的窗框不属于整治范围。违建是窗户,窗户包括窗扇和窗框,这个最基本的生活常识,我们执法部门居然不懂。目前无论窗框(从来未整治)还是窗扇都已经基本全面恢复了。你们还回复那个所谓的“整治”,有什么意义呢?以15号楼3301为例,他们前脚走,后脚他就把推拉窗扇按回去了,这也叫整治啊?你们的工作就是这样表面敷衍的吗?目前投诉问题(投诉四五年了)几乎一点都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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