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做安全员,已工作快一年了,从7月份开始,公司连续发生4次工伤事故,现在公司以此理由开除我。
给出的方案很无语:
1、自己自离,没有任何赔偿;
2、公司以提前一个月告之为由,让我在上一个月班并赔偿我一个月工资 ,但内部按开除处理。
请问以上是是否合理?本人工作不算优秀,至少完成领导的分配的工作,本本分分。
另外前段时间老板要我在7:30之前上班(合同是早8点到晚5点),因送孩子 上学没有办法做到,就没有同意。今天和我谈的主管还提到这个事了。还有就是集团领导发火了,工伤太多,内部有听说要找人背锅,可能就是我吧。我的主管说他们有被罚款,我倒好直接辞退,还要开除。上次员工开叉车把同事压到腿骨折都没有开除,真是想不通。
这工作肯定是没有办法做下去,只是感觉自己没有出错,为什么要开除我,烦心呀!要是正常辞退我也认了,为什么要开除?唉!!
另外这种 情况离职证明的原因如何写才能领失业金呀?感谢大家帮忙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