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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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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积极探索“法治观察点、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机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动性,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坚持分类、分行业设立法治观察点,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基层法治观察点的通知,明确申报数量、申报标准及主要责任,共收到区镇、部门申报的法治观察点50个。经审核筛选,最终确定昆山市“马上办”服务专区等基层法治观察点30个,涵盖教育、工信、民政、司法、卫生、农业等领域。发布关于确定昆山市基层法治观察点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宣传,主动引导周边群众反映法治建设领域的意见建议,全方位观测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法治观察员聚焦基层治理领域,提出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和意见建议。昆山结合30个法治观察点的功能定位和重点方向,开展法治观察员选聘工作,在法治观察点的辐射范围内选择熟悉相关领域情况、具有较强法治意识、热心法治建设的同志担任法治观察员,做到“点”与“员”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期共收到法治观察员申报表120余份,经审核筛选,最终确定法治观察员83名,推动在生产经营一线、社会治理基层、企业管理前沿的同志,通过调研走访、听取意见、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零距离”开展法治观察工作。
法治督察员主要参与行政机关法治督察、考核评价、日常监督等工作。昆山通过向社会发布公告和向市有关单位定向邀请的方式,招募建立法治督察员信息库,包含“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人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等各方群体100余名。开展法治督察员遴选,通过现场面试,把符合资格条件、社会责任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的人员选聘为法治督察员。经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公开公示等程序,发布关于确定昆山市法治督察员的通知,确定聘请昆山市法治督察员30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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