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婚后于1997年初与父母向村委会及公安机关申请分户,经过核准。1998年4月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独立的农业户口薄,同年取得了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张浦镇林庄村委会在答复江苏12345平台时称:我户只是户籍拆分,不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法律、法规意义上的农村家庭自然户。那么请问在1998年全国第二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确权中有没有我户的名单?请林庄村委会来告诉大家什么样的家庭才能算农村家庭户?
村委会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是群众感知政府公信力的“第一窗口”,答复市民提出的问题时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敷衍答复和故意隐瞒市民分户及分户取得了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不仅损害张浦镇人民政府的公信力,更违背了“共同缔造”基层治理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