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翻了文件<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内容如下:
对于农村社区的户口限制条件是如下内容,限制第一点就是
合法稳定的住所比如宅基地要有名字的才可以回去
第二点:
调查核实婚嫁离确实在农村地区居住由地方进行审批转入农村社区,
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怎么去做的规范是由地方县啊或者市进行的规定的审批环节和具体的内容,关键问题审批不通过要你在老家的乡镇挂城镇社区的集体户口,人家调查轻松查到的你在城市交的社保,还有办过居住证登记等资料,在城市里有不动产登记,轻松查到后就否决给你审批不通过,调查还要到村里去签字的,你能搞定村里那么多人的村民吗?要三分之二的村民调查签字确认你在农村地区居住和生活. 你有那本事搞定那么多的村民帮你签字那就审批通过了.
现在都是大数据跑的,能快速拉出来你所有的资料的,在某城市办过居住证,即使没有办过居住证但是城市的派出所登记过你居住过某城市的房子.只要你在城市有任何居住记录的就这一条:"实际已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居住"就不通过,你说怎么可能?昆山的城市每年派出所都安排有人都要调查登记流动人口进行登记.
你说你是大学生返回了农村,社保一拉就出来了你怎么撒谎证明你已经返回了?拉出来的大数据社保就给你审批不通过.
以下是政策的全文,我相信各个省也是大同小异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往农村:
(一)公民本人已从城镇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农村居住,在原户口所在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二)湖北籍农村居民在农村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将户口迁到合法稳定住所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三)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农村地区,其中一方户口在农村地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另一方申请投靠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投靠落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四)未成年人的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其中一方户口在农村地区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可投靠落户。
(五)湖北籍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2 年内的毕业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申请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可落户。
(六)湖北籍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因退学或肄业的学生,申请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可落户。
(七)湖北籍农村居民以结婚为由迁往农村地区,离婚后实际已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居住,本人申请将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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