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下同);
(2)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职业;
(3)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
(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
(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请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并参加社会保险;
(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或者有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且仍在经营。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有与居住登记信息一致的住宅类租住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