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过去又称婚书,质地多为宣纸、毛边纸等,内容全部为手写,只是一些名门大户为了显示庄重,要用买来的绢面书写婚书,婚书内一般都要有介绍人、主婚人、证婚人、订婚人、结婚人及双方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的名字,象征着知根知底、门当户对,有时还写上百余字的祝福话语。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现了一种手绘的婚书,大户人家的婚书一般制作精美,选择硬纸、绢面的形式,只是结婚证那时没有统一称呼,有的叫“鸳鸯证”,有的叫“鸾凤证书”等等,图案多为白头翁、牡丹花、喜鹊、梅花等象征着吉祥富贵、长寿幸福的花鸟。
1950年4月30日,《婚姻法》的颁布,废除了包办婚姻,才真正开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婚姻法》颁布后,婚书上有了几点明显的改变,“新娘、新郎的名字头一次并列在一起,婚书中除结婚人外,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等不再出现;结婚证统一由政府颁发,摒弃了以前自主购买的习俗;统一名称;将国旗印在结婚证上,象征着婚姻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并且将婚书的词语统一为:“双方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