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新闻,并不是楼主你转载的“求爱”三次这么简单的标准。
来源是《跟踪犯罪处罚法》
《跟踪犯罪处罚法》第二条第一项将“跟踪”定义为:违反他人的意思,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他人或其同居人、家属实施下列行为,让对方引发不安或恐惧的行为。具体的行为如下:
-接近、跟随或阻挡前行
-在住所、公司、学校及其他日常生活的场所(统称为’住所等地方’)或附近蹲守或监视的行为。
-利用信件、电话、传真或利用互联网送达物件、文字、语音、符号、声音、图片、视频(统称为’物件’)等行为。
-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将传达物件,在住所等地方或附近放置物件的行为。
-毁损住所等地方或附近东西的行为。
法律实施后,警方接到跟踪骚扰的求助必须要采取应急措施。所以受害者一定要果断报警,警方会根据法律规定立即跑到现场立即阻止。警方还可以利用职权对加害人远离受害人100米以外,还会命令加害人不得再联系受害人。如果加害人无视警方的警告与措施继续骚扰受害人,警方有权将加害人**到留置场、拘置所,阻止加害人继续骚扰受害人。”
这在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都是不被允许的,和男女对立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