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信仰”并不能有效形成守法的民风,更何况我们未必都有“信仰”,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达到让我们守法。守法需要付出代价,而执法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包括其他一些行政机关,都有法定的职责,让学校帮着宣传甚至是督促,都是偷懒行为,而教育部门接了这些个“活”,摊派到学校头上,也是乱作为,还会影响到自己“园林”的维护。同时,比如像交管部门这样的,甚至对发现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想通过扣留家长和孩子通报学校并喊班主任到场现场教育的手段来达到有效监管道路交通安全,在让家长和孩子难堪的同时,家长和孩子的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了。这些个手段事实上是想通过狠狠付出一次监管代价(而且存在违法手段),来减少后续要付出的日常监管代价去达到有效交管,那么大家往往也想放任不守法,待被处罚时付出一次代价即可。法律法规规定违法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应当是深思熟虑过的,行政机关无需瞎担忧是否处罚过轻,而是要依照着监管、处罚,一次违法就罚一次,行政机关只有敢于顶住压力,肯于付出代价依法行政,那么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比如违法行为不可能一一被发现并打击以及大家需要付出代价来合法生活的事实才会被慢慢接受并最终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