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临六年(507),分娄县置信义县,属信义郡。
梁大同二年(536),分信义县置昆山县。
隋开皇九年(589),撤昆山县并入吴县;十八年(598),复置昆山县,属苏州。
唐天宝十年(751),析昆山南境、嘉兴、海盐的东北境置华亭县,昆山县治移至马鞍山南今址。
宋嘉定十年(1217),析昆山东南境5乡置嘉定县。
元贞元年(1295),升昆山县为昆山州,仍属平江路。
明洪武二年(1369),降昆山州为县,属苏州府。
明弘治十年(1497),析昆山、常熟、嘉定三县部分地域置太仓州。
清雍正二年(1724),分昆山县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同属苏州府。
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
1914年,属苏常道。
1934年,属无锡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属苏州专署;7月,建立昆山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