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再和楼主说一些关于物业的知识:
1.不论带头的怎么行事,都是依法的,这些人常年研究这些法律规则,很多物业都没这些人懂规则,要和他们斗,必须要懂规则。
2.按照物权法,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全体业主决定。
3.业主大会经过选举成立业委会,授权业委会对接物业(这里是关键,对接物业的业委会不是全体业主,理论上业委会受业主大会节制,但实际上大部分业主并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也不了解相关的运作手段)
4.物业对于公共收益在业委会和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使用,单独开设账户并接受监管(这里兰亭御园的物业问题在于,虽然物业把公共收益单独设账户并且公布使用情况,但从法理上来说,但是你们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物业使用这笔钱是没有经过授权的。即从理论上来说,在没有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授权的情况下,公共收益这笔钱只能躺在账户上,每年往里存钱,不能拿出来用)
5.物业现在法理上无权使用这笔公共收益,但是这不是换掉物业的理由。全体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要求追回这笔公共收益并接受后续监管,如果物业将公共收益用在社区维护等方面,且账目明确,就算上了法院,虽然有违法的事实,但一般也不会判物业有什么大错。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不过是有人惦记着这笔钱,和每年的物业费。想抓着这个点给把你们小区的物业收益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6.总结一句话,物业确实有违法动用公共收益的情况,但是这不是换掉物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