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高架道路拥堵的从来不是那些超速、实线变道、加塞的,而是那些看手机、打电话、开小差、龟速行驶的。
道路交通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就是畅通不拥堵。至于道路上限速、划上实线等,那只是在这段路超速、变道容易影响安全而设,并且遵循的是绝大多数司机的水平。交通法为了安全的畅通约束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对于该方面的精英是过度约束的,水平较高的司机在认真驾驶的情况下违反一些约束,不仅没有影响安全、也不影响其它人的正常行驶,还有利于道路的畅通。比如:一车不打灯以90码的速度变道超车到60码行驶的车辆前面,对被超车来说没有任何影响,打灯给谁看?所以很多车快速穿插都不打灯,只要不影响被超车的正常行驶就不应该是违法行为。交通行为中诸如此类的很多,本人认为,只要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行为都不能算违法,而执法者不能教条地机械执行法律条款,而要以公平正义之心正确理解法律,这社会才更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