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摆着的变相裁人!公司没有业务在亏钱你要么解除合同赔钱走人,要么正常上班发薪水,公司经营困难不是员工的罪,员工每个月的房贷、车贷、生活开销,孩子的教育经费这些公司为员工考虑过吗?他们一个月领2280的话这些费用开销怎么办?你放假想的很美,放假了他们也没有办法去找正式的工作啊!找了到时候又找借口违反劳动法,你与新东家签订了新的合同,那对于老东家来讲你就是违法了劳动法;即便是你不签新的合同,放假到期后即便是你主张赔偿,那前面的平均公司也就是这么可怜的2000块钱左右,然后他按照平均工资赔偿给你的话你不亏大了吗?压根就不要同意这种方式,闹他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