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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晓得:楼主估计就是被踢出去的原来物业吧。。。[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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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而行12:法律规定:业委会一旦成立,不能取缔,只能换人。实际操作中换人非常难。想要通过法律手段告倒业委会基本不可能!除非原告业主背景比社区比住建局更硬!是谁想要打开潘多拉盒子成立业委会,让小区永无安宁?仅仅是小区个别“业主代表”“热心人”?还是社区,住建局,各方势力盯 .. (2023-03-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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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而行12:既得利益者们长期宣传包装业委会,谎称业委会如何如何大公无私,为业委会站台撑腰,宣传成立业委会对小区多么多么有益,结果呢?当业主最后发现业委会根本不代表业主利益时,相关部门理直气壮地吼业主:业委会是你们自己要成立的,合法合理!某些人为了私利,利用所谓的法规条文p .. (2023-03-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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薏宸:业委会和物业一家子了[表情] (2023-03-20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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