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汽车停放
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汽车停放费一般
由下列因素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费用;
(2) 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秩序维护费用;
(5)法定税费等。
车位租金,是指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
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内的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
价。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住
宅小区内汽车停放管理服务平均成本,车位、车库建设成本等因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需
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在前期物
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
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
于补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