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回复的依据法规和条例,没看到有支持将公园运动场地外包的支持性政策,反而看到其违反相关法规精神或直接违法的行为,在此部分列举: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保障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第二十三条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和保障。结论:公园管理部门人为设置障碍,足球场地只允许团体使用,给未成年人、妇女等居民足球活动带来不便。将公共场地出租,不允许居民在高峰便利时段使用,阻碍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违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1.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结论:作为公共足球场地,本就该公益性,无偿开放,以市场化运作为名,公众不能使用,损害公共利益。
2.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结论:公园体育场地建设维护管理本就有专项资金,不能再以此为名收费操作。
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结论:据回复电话,此场地免费开放时间多为周一到周五晚17点前,周六早8点到10点,周日10点到12点,周一、周四晚7:30-9:30。仅有周一、周四开放时间符合要求,其他均违反规定。
4.第二十一条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结论:未执行。
5.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二)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结论:现场没有公示牌,明确违反以上两项。
综上,我会继续向主管部门举报投诉,直到管理部门整改到位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