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热点】村民蹲地用餐、不叠被子将罚款?律师:或涉嫌违法

2023-11-22 立法直通车 普法小队长

村民蹲地上吃饭

碗筷不洗、被子不叠都要被罚款?

近日,四川某村委会一份加盖公章的

“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在网上流传并引发热议

网友:管到村民家里了,这合法吗?


蹲地用餐、不叠被子将罚款?
律师:或涉嫌违法!





近日,一份盖有四川凉山州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村委会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引发热议。该罚款标准共有6项14条,罚款项包括碗筷不洗、蹲地用餐、卫生间脏乱差、被子未叠、卧室四件套未清洗等,罚款金额从3元到20元不等,最后还注明“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该罚款标准因涉及村民居所内部引发争议,被指侵犯村民权利。

△网传的人居环境罚款标准

14日,普格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当地的确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这种罚款标准情况宣传部也不知情。该县文明办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这应该是当地村规民约的相关约定。

同日,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这项标准是针对村里懒散的人员制定的,希望能提高他们家里的卫生条件,而罚款不是最终目的。村支书表示,“现在已经有百分之八九十的群众把家里卫生收拾得很好,剩下的人不听村干部的劝告,所以才制定了这么一个标准。”该标准通过了村民代表大会,原计划11月10日开始实施,“但因为最近工作忙,这些标准没落实,还没罚款,尚在宣传阶段。”



对于此事,有网友认为

村委会没有执法权

这种管理方式可能涉嫌违法


也有网友表示质疑

这是不是管得太宽太严?

忽视了村民的隐私权?

01

该村规民约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村委会是否具有执法权?






昆山市“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成员马卓律师分析,该村规民约不具有法律效力,村委会也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但村民委员会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对村民实行罚款。村规民约的法律性质决定了村民自治应当“依法而治”。这里的“法”,首先是指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规民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程序合法且实质内容不违法。

关于村委会执法权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实施机关及范围包括:(1)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3)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且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组织实施。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属于前述三类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因此村委会不具有执法权。

02

私自到村民家中检查卫生合法吗?
是否侵犯村民的隐私权?






昆山市“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成员马卓律师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因此,如果村委会工作人员进入村民家中检查卫生,则可能违反宪法第三十九条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村民的家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中的私密空间。因此,村委会工作人员假如未经允许到村民家中检查卫生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该行为侵犯了村民的隐私权。

03

什么样的组织机构可以自行设定处罚权?






昆山市“八五”普法公益讲师团成员马卓律师介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能设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对此,大家怎么看?

欢迎留言

来源:尚法昆山



已有0人打赏

已有0人打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领红包

每天看看帖,就赚牡丹花,免费好礼立即入手。

打赏
0人赞

推广

部分评论
今日热门
  • 吃个瓜#每天一条昆友圈#

    樱桃小包子

    33
  • 办公室开榴莲#我的碎碎念#

    樱桃小包子

    25
  • 早安~

    飞鱼儿岛主

    22
  • 采桑葚

    懒觉教主

    22
  • 不要太在意,知足才会常乐。远处的都是风景 ..

    飞鱼儿岛主

    22
  • 晚饭不吃了,烤榴莲和西瓜吃饱结束#每天一 ..

    樱桃小包子

    20
  • 中午好!#我的碎碎念##你今天运动了吗##昆 ..

    刹那间的爱

    19
  • 滴,早餐来啦!#今日份早餐打卡成功#

    樱桃小包子

    18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
精彩活动更多
论坛服务
触屏版 / 电脑版

other
马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