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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普法•微提醒】防范“开门杀”!小疏忽酿成大惨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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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03-22 , 来自:江苏省0==

停车、开门、下车

看似简单动作

稍有不慎

就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时还会危害到生命安全



“开门杀”竟有如此可怕?

3月17日下午4时许,北京一初三学生骑车回家的路上遭遇“开门杀”,学生被撞倒在地,右眼睑下肌肉断裂,深达骨膜层,而肇事男子则驾车逃逸。3月19日,北京交警通报,已将肇事男子查获,目前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近年来

此类案例时有发生

有不少小伙伴甚至亲身体验过


何为“开门杀”



简单来说,就是机动车的驾乘人员在停车后未对外部环境进行观察就开门下车,导致行人或车辆躲闪不及,与车门撞击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若随后经过的其他车辆避让不及,则可能造成严重的二次伤害。



坚决拒绝“开门杀”

与我们每个人的交通安全息息相关



开关车门不得

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这样的开门方式不可取




在马路上突然停车下人

极个别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停车,在此情况下乘客贸然开车门下车,极有可能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

出租车路边停车,乘客突然开车门

有的出租车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卸客,部分乘客在付完车费后,并未观察车外情况便打开车门下车,极易引发事故。

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后,驾驶人随意开车门

当驾驶员把车辆停在路侧停车位后下车时,如果不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就贸然开车门,很容易与后方行驶的非机动车或自行车发生碰撞。




那么应该如何开车门

才能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呢?

良好的交通秩序

是需要大家共同营造的

日常无论是开车,还是开车门

都应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切不可疏忽大意


来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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